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漸漸浪漫
Biting Throug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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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9Expressi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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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/01/11 1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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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[上九:何校滅耳,凶。]
處罰之極,惡積不改者也。
罪非所懲,故刑及其首,至於「滅耳」,及首非誡,「滅耳」非懲,凶莫甚焉。
[疏]「《象》曰」至「滅耳凶」。
○正義曰:
「何校滅耳凶」者,「何」謂簷何,處罰之極,惡積不改,故罪及其首,何簷枷械,滅沒於耳,以至誥沒。
以其聰之不明,積惡致此,故《象》云「聰不明」也。
○注「處罰之極」至「凶莫甚焉」。
○正義曰:
「罪非所懲」者,言其惡積既深,尋常刑罪,非能懲誡,故云「罪非所懲」也。
「及首非誡,滅耳非懲」者,若罪未及首,猶可誡懼歸善也。
罪已「及首」,性命將盡,非復可誡,故云「及首非誡」也。
校既「滅耳」,將欲刑殺,非可懲改,故云「滅耳非懲」也。